珠海香洲区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办理程序

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分厅提出申请。

2、受理。交警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获取办理结果。交警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交警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交警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获取办理结果。交警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

特殊环节

二、办理机构

市公安局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2017年)

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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