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事业单位是否应该参加失业保险

案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扩面工作中,某事业单位没有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没参保的主要原因是该单位认为全额拨款按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属于参保对象。经宣传失业保险政策,该事业单位同意参保。

案例分析:

失业保险参保险覆盖范围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除依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外的单位及其职工,具体是:

(一)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四)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五)国家机关中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

(六)驻渝部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七)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也属于参保范围,要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政策依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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