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潮阳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如何申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潮阳分厅(网址:http://hjsp.st.gov.cn/注册开通个人账户,查阅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配合
区畜牧兽医局受理申请材料后,对其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结论。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市农业局审查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潮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畜牧兽医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5.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五条;《广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试行)》第六、七、八条要求,汕头市农业局、潮阳区畜牧兽医局将采取书面、现场、抽查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
6.办理流程图
本行政许可的网上办理流程图见图2。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潮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畜牧兽医局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配合
区畜牧兽医局受理申请材料后,对其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结论。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市农业局审查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潮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畜牧兽医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5.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五条;《广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试行)》第六、七、八条要求,汕头市农业局、潮阳区畜牧兽医局将采取书面、现场、抽查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
6.办理流程图
本行政许可的窗口办理流程图见图1。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