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1.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办理是什么前提

一、办理条件

县政府根据本区域殡葬改革需要提出设置需求。

二、办理地点

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301号

三、办理机构

佛冈县民政局

四、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五、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2013年)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殡葬管理条例(2013年)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洲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公墓,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六、办理材料

按规定办理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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