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在县管权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办理期限
一、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分厅,网上注册登记信息,上传电子材料提出申请。
2.受理。市水务局受理人员在线接收电子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预受理,发出《预受理回执》,预受理不通过的退回申请;申请人按照指引携带《预受理回执》到市水务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受理人员接收后与网上预受理材料核对一致,发出《受理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退回申请或发出《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审查。市水务局业务科室进一步核验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并提交审查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水务局行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受理申请,核验材料,发出受理通知书或受理回执,将材料移交对口审批科室;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发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市水务局业务科室进一步核验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并提交审查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
特殊环节
无
三、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四、法律依据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00年)
第二十七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签订协议。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