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怎么样搞独立户口

一、农村怎么样搞独立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立户需满足下面的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二、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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