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公积金贷款材料及程序(按月对冲)

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按月对冲):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核准→签约

办理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还贷卡(折);

③配偶不是借款人但要共同申请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组合贷款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住房贷款信息表(1份)

⑤《海宁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申请表(业务系统打印)

⑥《海宁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约定书(窗口签约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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