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利资助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上海专利资助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保护创新成果,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利资助是指在市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中安排相关资金,对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或开展专利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

第六条 市专利主管部门负责专利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组织评审,资金的日常管理和拨付以及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

第十条(受理、审查和资助) 专利费资助申请人和专项资助申请人应当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真实齐全的申报材料,市知识产权局应当予以受理并审查。审查中未发现资助申请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市知识产权局应当做出予以资助的决定并通知资助申请人办理资助。审查中发现资助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市知识产权局应当做出不予资助的决定。予以资助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应当在资助申请人提出申请后2个月内做出。

二、上海专利资助办理时间

法定办结时限: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工作日)

办理条件:符合《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所述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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