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保安员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湘潭保安员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

二、湘潭保安员证办理需要什么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办结

三、湘潭保安员证办理地点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治安大队,湘潭市宝塔街道湖湘西路1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区3号窗口湘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505办公室

四、湘潭保安员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第十九条 申领保安员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三)初中以上学历;

(四)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

(五)没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 参加保安员考试,由本人或者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组织到现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名,填报报名表(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考试费。报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三)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报名时留取考试申请人的指纹,采集数码照片,并现场告知领取准考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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