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南明区贵州省艺术考级机构审批办理前提

一、办理条件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第九条

申请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主要业务与申请开办的艺术考级专业相关,并具有良好的艺术、学术水准和社会信誉;

  (三)自编并正式出版发行的艺术考级教材;

  (四)申请开办的艺术考级专业必须有本单位的相应专业的考官,并且本单位的考官应当占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五)适应艺术考级需要的场所和设施;

  (六)专门负责艺术考级的工作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二、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三、办理机构

贵州省文化厅

四、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