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办理时限多久

一、办理时限

3(工作日)

二、办理时限

3(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四、办理材料

要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体要工整清楚,“申请单位(人)保证”一栏要有申请单位盖章或申请人签名。

要用A4纸出具

简图、彩图不能用小于A4的纸张绘制,图像要清澈,广告内容要健康。

五、办理地点

怀集县怀城镇金鸡头怀高路金鸡加油站斜对面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六、法律依据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一)需在城市街道两侧或者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二)需在城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三)需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四)需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的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

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

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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