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阳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办理是什么程序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惠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现场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并一次性告知其需补齐的所有资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进行退件处理。申请材料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对不同情况的项目,2个工作日内组织专项实地核查小组进行审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与公开。业务科室在9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进行批前公示,批前公示无异议提交领导审批,有异议的打回申请人;未报先建的函告执法局,进行处罚。

5.证件制作与送达。审批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制作证书并通知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现场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并一次性告知其需补齐的所有资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进行退件处理。申请材料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对不同情况的项目,2个工作日内组织专项实地核查小组进行审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与公开。业务科室在9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进行批前公示,批前公示无异议提交领导审批,有异议的打回申请人;未报先建的函告执法局,进行处罚。

5.证件制作与送达。审批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制作证书并通知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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