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刊期审批办理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

(一)有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三)有确定的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范围;

(四)有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设备和工作场所,其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有2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二、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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