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电白区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办理是什么时限
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已实名认证用户或企业为CA证书用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etax-gd.gov.cn/xxmh/html/index.html),在首页—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征收,选择“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国税)”,点击“办理”,按要求填写表格、上传相关资料即可。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现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
(1)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正确的,受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3.核准
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向税务机关报送《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要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预缴税款之后,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结算的,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税务机关在审核延期申报时,要结合纳税人本期经营情况来确定预缴税额,对于经营情况变动大的,应合理核定预缴税额。
4.归档
归档资料为报送资料清单中标注为归档的各项资料。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