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怎么做

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窗口递交纸质材料并收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后,当天登陆“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wsbs.gdfire.gov.cn/)---消防监督业务受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填写申请材料---提交确认,网上自动生成受理编号---部门审核电子材料---窗口人员在网上确认接收材料、部门负责人进行分工---组织验收(含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测试)---技术复核---行政领导审批决定---制作《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制作《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不合格)---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申报—资料审查—同意受理—出具受理凭证—分发—组织验收、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测试、综合评定—拟定法律文书—技术复核—审批—制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送达申报单位—建档

特殊环节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材料

所有参与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在第二页填写位置盖章,信息真实有效,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须与审核意见书一致

加盖单位公章。

所参与人员证件复印件、承诺书签名按手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签名按手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2)相关检测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明复印件;备注:该项目要求依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依法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签名并按手印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各单位加盖公章,有关该工程的竣工蓝图一套(图纸按A4规格折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代替。

供货证明上各单位加盖公章,其余加盖生产单位公章;消防产品的供货证明、检验报告、认可证书、合格证。

需提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的供货证明、检验报告、认可证书、合格证;装修审核意见书中涉及的A级以下的装修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阻燃制品标识。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盖建设单位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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