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区进入林业系统县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办理需要什么流程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cgj.sz.gov.cn/)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人核验申请材料,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实施办法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审查
按照审查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审查结果和现场核查意见,作出许可决定。申请人凭借受理回执可通过电话或网上查询办理进度。
4.办理结果
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深圳市林业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深圳市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可先登录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www.szum.gov.cn)在线阅读办事指南,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市城管局办事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上免费下载。
2.受理
接件受理人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实施办法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审查
按照审查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审查结果和现场核查意见,作出许可决定。申请人凭借受理回执可通过电话或网上查询办理进度。
4.办理结果
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深圳市林业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