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需要带什么

一、扬州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需要带什么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材料;

5、申请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6、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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