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一、宿迁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房商品房

2、租住自住住房

3、购买拆迁安置房

4、购买二手房

5、建造自住住房

6、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最后一次结清)

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年提取还贷)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40岁,男50岁视同丧失劳动力):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本市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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