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核办理程序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县(市、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或林业局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办公室采取现场提交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送达行政服务中心市林业窗口或林业局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办公室,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出具“予以受理”的意见,否则,出具“不予受理”的意见。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窗口承办人员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林业局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办公室承办人审查后,提出承办意见。

4、林业局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办公室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送局分管领导审批;

5、审核同意的,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办公室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上报韶关市林业局。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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