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源城区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办理要求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人员(一般情形)。1)取得医(护)师执业证。2)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核成绩合格。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条件。2、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人员标准:1)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2)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的医师,应接受有关专业的技术培训,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3)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已获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

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保守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

第三十五条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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