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个人奖励有哪些

法院个人奖励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个人奖励有授予荣誉称号,一、二、三等奖以及嘉奖等。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人民法院奖励办法》

第四条

奖励分为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五条

集体奖励包括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其中,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适用于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及各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荣誉称号适用于高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内设机构。

第六条

个人奖励包括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法院的职责是什么

人民法院以及基层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是:

(1)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2)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

(3)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5)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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