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保险应该怎么样交费

一、成都失业保险怎么交费

1、交费基数

交费基数

分三档:

第一档:月工资收入低于职工平均工资40%的交费基数(单位:元/月):3067

第二档:月工资收入在职工工资40%-300%的交费基数(单位:元/月):实际工资收入

第三档:月工资收入高于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交费基数(单位:元/月):15333

2、交费比例

用人单位失业保险交费比例为0.6%,职员失业保险交费比例为0.4%。

第一档:单位交纳18.402元/月,个人交纳12.268元/月

第二档:单位交纳实际工资收入*0.6%元/月,个人交纳实际工资收入*0.4%元/月

第三档:单位交纳91.998元/月,个人交纳61.332元/月

3、交费方式

单位代交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交纳,非个人交费。

按月交交,职工个人交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交。

4、交费地点

成都市社保局

地址: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 营门口立交桥侧劳动保障大厦)

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二、什么是失业保险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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