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办理钱
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机构
乐昌市林业局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http://wsnj.gdgs.gov.cn/aicnet/main.jsp)提出申请;(新用户进行注册并登录;已注册用户录入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确认身份,上传电子材料。)
2.登记机关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审通过;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人员不予通过,退回修改,并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及相关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退回次数三次的,需重新发送申请。)
3.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自行将上传系统的申请材料及在“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打印的《网上申报企业()登记预审通知书》提交到登记窗口办理相关登记事项。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乐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市林业局办证室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含实地核查),并对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林业局林政股自取。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