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户口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一、个人户口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注销,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办理;
2、参军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入伍通知书》办理;
3、重复注册户口注销,凭原重复注册户口所在地的方派出所检测发现后,通知户主。由户主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常住地派出所,经检验合法,提出书面申请后,注销重复的非常住地户口。
4、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注销户口只能注销当事人本人的户口,户主非本人时,需将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其他人牵出,重新立户,只注销当事人本人的户口,不能注销全家的户口。
二、户口迁移办理时候,申请注销原户口本
公民办理户口迁移期间,若需要到原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注销原户口的,可以由本人或者该户口本户主带上相关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的:
1.本人或者原户口本户主带上需要注销的户口资料(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迁入地办理的准迁证,当地要求的资料前往办理。
2.户籍部门核对公民户口资料,准迁证的真实性,在户籍系统查询到相关的迁出申请以后给予办理。
3.户口迁移期间注销原户口簿资料是当场可以办理完成的,办理完成以后会在个人户口页上面盖上“迁出”章,并在系统记录公民办理迁出的时间以及前往的户籍所在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