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端州区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办理时间限制

一、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二、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肇庆市端州区蓓蕾南路6号

四、法律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07年)

第十一条全国植物检疫对象、国外新传入和国内突发性的危险性病、虫、杂草的疫情,由农业部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的植物检疫对象的疫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发布,并报农业部备案。

《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01年)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应施检疫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程序:

(一)生产单位或个人向当地植检机构提出检疫书面申请;

(二)植检机构派出植检员定期到生产现场实施检疫,填写《产地检疫记录》;

(三)检疫合格的,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植物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进行疫情处理。

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01年)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应施检疫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程序:

(一)生产单位或个人向当地植检机构提出检疫书面申请;

(二)植检机构派出植检员定期到生产现场实施检疫,填写《产地检疫记录》;

(三)检疫合格的,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植物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进行疫情处理。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五、办理机构

端州区农林局

六、办理材料

需核实原件交复印件,真实有效期内

需核实原件交复印件,真实有效期内

需核实原件交复印件,真实有效期内

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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