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湘桥区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必须符合蓄滞洪区的安全与建设规划;符合蓄滞洪区土地利用、开发,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符合防洪和避洪的要求,保持蓄洪能力,减少洪灾损失符合所建建设项目自身防洪安全要求。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机构

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

四、办理材料

申请者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的提供;报区局初审需要提供。

申请者是个人的提交;报区局初审需要提供。

申请者是企业的提交;报区局初审需要提供

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的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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