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审定未经审定通过,但生产确需使用的林木品种的认定办理有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

《河北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标准》规定的条件

二、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城角街666号林木种苗管理站项目管理科综合受理窗口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三条:应当审定的林木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作为良种推广、销售,但生产确需使用的,应当经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

来源: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

四、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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