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办理需要如何申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翁源县交通运输局自收到网上申请材料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补全或者更正。

3.审查

翁源县交通运输局审查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定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条件。

4.决定

对通过审查的申请,综合公示和征求意见情况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5.获取办理结果

对已受理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交通行政许-可不予通过决定书》,并通过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告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翁源县交通运输部门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

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人在县交通运输部门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可通过自取或邮寄方式送达。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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