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南城区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发办理流程是什么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提出申请,填写业务表单及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个人中心”查询办理进度、查看和打印《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审查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补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4.领取结果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结果后,由申请人到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领取不予许-可决定书。申请人需携带法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登记证。被委托人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交申请人盖公章或签名盖指印的书面委托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3.审查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补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4.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领取不予许-可决定书。申请人需携带法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登记证。被委托人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交申请人盖公章或签名盖指印的书面委托书。

特殊环节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