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不动产转移手续(生效法律文书)

所需材料:

1.房地产登记受理、审核业务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报纸注销公告(原件);

4.契税完税证(原件);

5.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

6.向法院征求意见函(原件);

7.法院回函(原件);

8.房屋分户平面图(原件,由测绘中心提供);

9.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10.裁定书(原件);

11.判决书(原件);

12.调解书(原件)。

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审核—登簿—发证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办理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需补充材料的,自资料补齐之日为受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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