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办理怎么申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佛冈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准予行政许可;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三)审查申请的内容是否符合许可条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现场核查);

(四)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并发给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五)准予行政许可的,发给《路政管理许可证》。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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