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地点在哪

一、办理地点

丹凤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二、办理材料

原件,一式四份

原件核查后返还申请人,留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http://www.gdbs.gov.cn/portal/home.seam)。

2.注册帐号,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通过核准后将纸质材料面交或快递至行政许可办理中心。

4.实施机关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http://www.gdbs.gov.cn/portal/home.seam)公开决定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始兴县住建局市容环卫管理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住建局市容环卫管理股自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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