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莞城区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核办理前提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1.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必须从野外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2.拥有完善的实施采集的工作方案及采集作业办法,包括申请采集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方法及采集人员技术与组织保障措施等。。

二、办理地点

东莞市莞城区万寿路70号东莞市林业局三楼林政科

三、办理机构

东莞市林业局

四、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五、办理材料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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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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