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办理程序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韶关市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乐昌分厅;

2、注册登录;

3、选择需要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

4、查询办事指南、下载申请表格、咨询办理注意事项。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乐昌市房管局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按规定工作日内补正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审核。受理后,审查、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核。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将材料报送决定人审批。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的理由。

4.决定。决定人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通过决定书、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乐昌市房管局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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