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东区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登记办理需要的条件

一、办理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予以受理: 一、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许可变更,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代为申请,填写《司法鉴定人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 (一)《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 (二)身份及学历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签发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证明; (四)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五)与司法鉴定机构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司法鉴定机构正在申请的,提供与申请机构签订的合同; (六)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 (七)下列相关专业的经历材料之一:   1、近期参与的鉴定案例5宗;   2、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专业论文2篇;   3、排名前三名的省级以上科技(科研)成果1个;   4、与申请执业类别相关的发明专利1个。

二、办理时限

10 (自然日)

三、办理地点

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8号1楼125室

四、办理机构

中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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