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可以办理异地离婚证吗

一、成都能办理异地离婚证吗

不可以。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成都离婚的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成都离婚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

四、成都离婚办理地点

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

锦江区民政局

电话:86651671

地址:下东大街166号

青羊区民政局

电话:86641247

地址:斌升街28号

成华区民政局

电话:84310095

地址:新鸿南路86号新47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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