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疗救助条件

一、江苏医疗救助条件

①农村五保对象;

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④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⑤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⑥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⑦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二、大病保险

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2012年8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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