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小水电新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理时限多久

一、办理时限

5(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3楼D厅水务局窗口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博罗分厅(网址:http://www.boluo.gov.cn/zwfw/icity/submitsp/baseinfo?itemId=FE01B92362EB43CEBFC63006E98B0CDE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实施机关受理人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经审查发现材料需要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受理。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3楼D厅水务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实施机关组织专家或委托技术部门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通过后,对经修改、完善的报批材料和审查意见进行审查,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对审批不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收到申请事项办结的信息后,按约定的方式到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3楼D厅水务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行领取决定的,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3楼D厅水务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经审查发现材料需要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实施机关组织专家或委托技术部门按照规范要求对技术报告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通过后,对经修改、完善的报批材料和审查意见进行审查,在8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对审批不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3楼D厅水务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行领取决定的,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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