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审批办理步骤

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镇教育组提出申请,由管辖镇教育组提出初审意见,然后将加盖初审意见,然后将加盖的初审意见的申请送达县教育局成教股。

2、受理

县教育局成教股收到经所辖镇教育组签署初审意见的书面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3、获取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同意收理呈报局班主会议,讨论通过,依法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制作证件颁发,并将其信息登录广东省教育信息平台。

特殊环节

二、办理地点

广东省惠来县惠城镇新兴街11号

三、办理材料

筹设批准书、筹办的进展情况以及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学校详细地址、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功能室设置等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招生对象、拟收费标准、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校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住建局认可的建筑安全鉴定公司出具的校舍《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书》,并报县住建局备案。1.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2.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3.校车行驶证复印件。4.拟办学校资产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5.租赁校舍的提交合同书、自建校舍的、提供自建证明。

拟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含身份证、个人简历、校长上岗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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