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户籍人员与香港居民离婚登记材料

佛山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香港居民

1、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

1、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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