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龙湖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理怎么做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提交申请的,直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它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经区民政局书面审查,对于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受理决定,并由区民政局组织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经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通过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制作并送达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经区民政局审查后决定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不包括实地核查1个工作日和制作证件1个工作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按本文表1要求提交材料,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受理(5个工作日)

区民政局对提交材料进行检验,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区民政局将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3)书面审查(3个工作日)

区民政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提交材料的书面审查。

(4)实地核查(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区民政局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事项进行实地核查。

(5)决定(2个工作日)

区民政局作出是否通过该许可的决定。

(6)送达(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该许可准予通过的,区民政局制作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该许可不予通过的,区民政局制作《不予通过决定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7)取证

申请人到区民政局领取证书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特殊环节:1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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