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肥城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福安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4、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的。

5、享受福安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积必须在15平米以下。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材料

1、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

3、结婚证(离婚证)及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

4、已离婚的需提供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协议和个人婚姻承诺书。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和连续六个月工资发放单。

6、租住提供租房协议。借住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借住证明

7、个人申请。

8、户口是外县(市)籍迁来的需提供迁出地房屋情况证明。

9、户口是外县(市)籍迁来的需提供迁出原籍宅基地情况证明。

10、户口所在地有无拆迁安置及补偿情况和宅基地情况证明。

11、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调查(父母健在的需提供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去世的要提供相应的房屋继承情况证明)。

12、有房屋买卖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13、有失业的提供失业证及复印件,退工单。

14、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及复印件。

15、家庭成员高中以上的需要提供学生证和缴费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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