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审批办理是什么流程
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http://wsbs.zhdz.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资料;
3、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4、将纸质申请资料面交或寄送申请登记管理机关。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表单及填写说明网址:http://wsbs.zhdz.gov.cn/;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将受理资料递送相关业务科室待审核。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机构
高栏港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三、法律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2017年)
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2017年)
第三十二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确需更新砍伐的,必须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2017年)
第四十二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