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三投靠入户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

(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三)投靠配偶;

(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

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申请;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投靠,迁移时需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村(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和社区民警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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