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申请办理多久时限

一、办理时限

60(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无法实现。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根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我区无审批权限。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结果。

特殊环节

三、办理机构

仲恺高新区公安分局

四、办理时限

60(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

六、法律依据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2009年)

全文条款全文内容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第五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的办法,以利于维护和保持香港和澳门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第十二条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香港、澳门。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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