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地址变更

一、集体户口地址变更流程

具体流程及准备材料

(1)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A、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B、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C、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D、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2)应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

A、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B、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二、迁移申报材料

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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