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汇总(门诊/大病/住院报销比例)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类别

年龄段

门诊急诊报销比例

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报销比例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

起付标准

超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报销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报销比例

一级

二级

三级

门诊大病

家庭病床

在职职工

44岁以下

1500元

1500元

34万

34万

45岁以上

退休人员

69岁以下

700元

1200元

34万

34万

70岁以上

原退休老人

300元

700元

34万

34万

中人一档

在职

1500元

1500元

34万

34万

退休

700元

1200元

34万

34万

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比例7%)

个人医疗账户用完为止,超出账户费用暂不可报销。

1500元

34万

暂不享受

【说明】:

1、“中人一档”指1995年12月31日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

2、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

3、医疗费在起付标准内的用由患者当年账户资金支付,超起付标准部分由医保和患者双方按报销比例共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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