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企业投资建设《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办理材料

1.备案申请表

2.节能登记评估审查意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提出核准申请,提供相应材料

2、发改委窗口接收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我委职责范围的,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4、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5、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6、准予许可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核发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7、送达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项目备案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原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延期。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原项目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77号,槐安东路与休门街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电话:(0311)86137153/86137151

办理时间: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日休息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