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湘桥区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批办理需要如何申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网上申请筹办,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网上预受理;资料不全,退回补正,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准设置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办理结果寄回区民政局,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民政局业务股室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批准设置通知》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民政局业务股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准设置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办理结果寄回区民政局,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民政局业务科室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批准设置通知》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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