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结婚登记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武汉结婚登记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武汉离婚登记办理需要什么前提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8、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来源:武汉政务网(http://www.wu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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